西樵岭南文旅产业集聚区是佛山市十大现代服务业产业集聚区之一。日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岭南文旅产业集聚区文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在集聚发展、扩规提质、促进产业消费升级、岭南文化内容生产传播等方面制定了扶持措施,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据悉,西樵岭南文旅产业集聚区总面积84.3平方公里,均为南海区西樵镇内。《办法》重点支持大文旅产业,包括休闲度假产业、数字内容产业、文化创意服务产业以及文旅与相关产业等融合业态,自2024年2月10日起实施。

  

  集聚发展方面,引进实际投资额(土地成本除外)达3000万元及以上的新落户(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等完成落户起三年内)企业(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5%进行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奖励金额按照50%、30%、20%的比例分三年拨付)。引进实际投资额(土地成本除外)达2000万至3000万元(不含)的新落户(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等完成落户起三年内)企业(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按照50%、30%、20%的比例分三年拨付)。

  扶持改建项目(符合南海区“城市更新”或“村级工业园改造”政策)或新建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园区。对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园区实际投资额不少于5000万元,且入驻园区文化旅游体育类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50%以上或文化旅游体育类企业年营业收入占园区企业年度营业总收入50%以上,按投资(改造)额(土地成本除外)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园区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扩规提质方面的扶持,包括鼓励支持企业“个转企、分转子”,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含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并办理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的,对新成立独立法人企业一次性奖励6000元。对符合条件的分公司转成法人公司,对新成立独立法人企业一次性奖励6000元;鼓励企业建立促进西樵镇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文旅+”赋能产旅融合的工业设计创新体系,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鼓励利用村民集聚区内的自建住宅进行民宿改造,民宿户(点)要求房屋产权清晰,合法建筑,单体建筑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标准间(或单间)房间14间以下(含)。经南海区民宿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授予“民宿经营”牌子后,按照带独立卫生间并干湿分离的,每个房间(标准间或单间,以下同)一次性奖励5000元;未达到干湿分离的,每间一次性奖励3000元;使用公共卫生间的双人房每间一次性奖励1500元,单人房每间一次性奖励1000元。经营餐饮的每10个餐位一次性补助1万元,最高不超过3万元。

  在集聚区内,对申报并成功入选年度“黑珍珠餐厅”榜单(南海区内)的餐饮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申报并成功入选年度“大众点评必吃榜”(南海区内)榜单、“大众点评必玩榜”(南海区内)榜单、“大众点评必住榜”榜单(南海区内)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申报并成功入选年度“携程口碑榜”榜单(南海区内)的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促进消费升级方面,《办法》创新鼓励文旅营销推广,企业(机构)或个人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以“特色介绍”“旅游攻略”“线路策划”等方式宣传推荐西樵文旅,对于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单个平台单篇阅读量10万及以上的网络原创推文、播放量30万及以上的原创网络(短)视频、累计观看(含回放)量15万及以上的网络直播,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单个主体每年最高奖励3次。

  此外,《办法》扶持围绕西樵山、桑园围、功夫、醒狮、龙舟、西樵大饼等世界级文化符号进行数字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包括鼓励剧组到西樵镇取景拍摄,对满足申报条件的剧组在西樵镇内产生的场租、租赁设备、道具置景、聘请群演等费用,给予影视作品第一出品方30%的扶持;对正面宣传西樵镇本土题材的文学出版物、戏剧剧本、音乐、舞蹈、曲艺、美术等多元的原创民间文艺作品给予鼓励支持。

  据悉,申报单位或个人可通过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或在佛山扶持通平台完成网上申报工作。